为什么要提出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简称商标撤三),是去除在先商标权的有效方式之一。从理论上讲,商标撤三也是保障商标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如果遇到有某商标注册时间超过三年,但是却没有相关的使用证据,或者查询到商标申请人已经消亡的情况下,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是最好的去除在先商标权的方式。
如何获知被撤销商标的申请人有没有使用商标?
进行撤三前,会先对被撤销商标的申请人进行初步查询。一般会先通过企业信息网进行相关查询,看企业是否仍在继续运营,其次还会通过网络查询,看该商标或该商标申请人在网络上的宣传及推广情况。如果在网络上很难找到该申请人近三年对于该商标的使用证据,则申请人未使用该商标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
提出商标撤销时,需要提供证据资料证明对方没有使用吗?
提出撤销申请时,可以不用提供对方没有使用的资料。除非是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商标申请人已经不存在了。一般来说,只需要在律师在撰写材料的时候,对于对方未使用该商标作出一些推论就能够提交。
提出撤三后,撤销掉对方商标的成功概率有多大?
提出撤销后,对方需要提供商标的使用证据,有下列四种情况都会导致商标被撤销掉:
(1)对方作没有收到或者收到后没做按照要求进行答辩,就会丧失商标权。
(2)对方并没有使用这个商标,提供不出商标的使用证据,商标也会被撤销。
(3)商标的使用与注册不一致,而造成的商标使用不规范。因此,所提供的使用证据证明力不足,也会导致商标被撤销。
(4)商标注册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且未做许可或转让,也会导致商标的使用证据无效,商标也将因此被撤销。
把别人的商标撤销后,马上就可以注册了吗?
大多数撤销都是因为自己想要注册商标。但是如果要等到把商标撤销成功后再进行注册的话,反而容易被他人在您注册前抢先再次注册,这样您的撤销申请反而是为他人做了嫁衣。因此,建议把商标注册与撤销一起进行。由于撤销与注册的审核时间都是9个月,因此有可能还需要进行驳回复审或者申请两次这样的方式获得商标权。